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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特币交易是否列入刑法?法律边界与风险解析

eeo2026-01-28 22:41:33WEB320
摘要:

比特币交易的“灰色地带”与法律追问自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,其去中心化、匿名性、高波动性等特点,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,比特币交易曾经历从“野蛮生长”到“严格监管”的转变,尤其是近年来,比特币...

比特币交易的“灰色地带”与法律追问

自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,其去中心化、匿名性、高波动性等特点,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,比特币交易曾经历从“野蛮生长”到“严格监管”的转变,尤其是近年来,比特币交易是否被列入刑法”的讨论持续升温,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需要结合中国现行法律体系、监管政策及司法实践,从“行为定性”与“法律后果”两个维度综合分析。

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:不是“货币”,但受法律约束

要判断比特币交易是否涉及刑法,首先需明确其法律属性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2013年发布的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比特币“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”,但“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,比特币交易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”。

这一界定奠定了比特币交易的“非货币化”基调:个人之间的比特币交易(如买卖、兑换)不涉及“非法经营货币”等货币类犯罪,但交易行为需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用于洗钱、逃税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,换言之,比特币本身不是刑法保护的“货币”,但围绕比特币的交易行为若触碰法律红线,仍可能构成犯罪。

比特币交易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:并非“一刀切”入刑,而是“行为定罪”

比特币交易是否“列入刑法”,关键在于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中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,实践中,以下几类犯罪与比特币交易关联密切,需重点关注:

非法经营罪:未经许可的“交易所”或“OTC业务”

刑法第225条规定的“非法经营罪”,是虚拟货币交易领域最常涉及的罪名之一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2021年,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包括交易所、OTC柜台、撮合交易等)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业务

司法实践:若个人或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,擅自设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、提供集中交易服务,或通过“做市商”“资金池”等方式组织虚拟货币交易,情节严重的(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),可能以“非法经营罪”定罪处罚,2021年上海“PlusToken”平台案中,被告人通过发展会员、虚拟货币交易炒作,非法获利超13亿元,最终以非法经营罪、诈骗罪等数罪并罚。

注意:个人之间的“点对点”交易(如私下买卖比特币)通常不构成非法经营罪,但若通过群组、第三方工具规模化经营,或涉及“黑产”(如洗钱通道),则可能被认定为“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,进而触犯该罪。

洗钱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:比特币的“匿名性”成双刃剑

比特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流动性,使其容易被用于转移犯罪资金,根据刑法第191条,明知是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为掩饰、隐瞒其来源和性质,通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“转换”“转移”“协助转移”的,构成洗钱罪。

司法实践:2022年江苏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中,犯罪分子将诈骗所得通过比特币“洗白”,再通过境外OTC平台兑换为法定资金,最终参与洗钱的人员以洗钱罪被追究刑事责任,若个人明知比特币是他人犯罪所得(如盗窃、诈骗所得),仍帮助其兑换、转移资金,则可能构成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”。

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:以“比特币投资”为名的骗局

近年来,以“比特币交易”“虚拟货币挖矿”“区块链项目”为名实施的诈骗、非法集资案件频发,不法分子通过虚构“高收益比特币理财项目”“虚假交易平台”,诱骗投资者充值“USDT”“BTC”等虚拟货币,后卷款跑路;或以“挖矿收益”“静态动态分红”为诱饵,非法吸收公众资金。

法律适用:此类行为若符合诈骗罪(刑法第266条)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(刑法第176条)的构成要件,将按相应罪名定罪,2023年浙江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搭建虚假“比特币期货交易平台”,骗取投资者充值资金超5000万元,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
其他可能涉及的罪名

  • 逃税罪:若个人或企业通过比特币交易隐匿收入、逃避缴纳税款,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%以上,可能构成逃税罪(刑法第201条)。
  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:若明知他人利用比特币进行犯罪(如电信诈骗、赌博),仍为其提供OTC兑换、钱包技术支持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构成该罪(刑法第287条之二)。

哪些比特币交易行为“不构成犯罪”?明确法律边界

并非所有比特币交易都会触犯刑法,根据现行法律和监管政策,以下行为通常属于“合法”或“行政监管范畴”,不涉及刑事责任:

  1. 个人持有与低频次交易:个人通过合法渠道(如早期买入、接受赠与)持有比特币,或在私下进行小规模、点对点的买卖(如个人间直接转账交易),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资金、不用于非法活动,一般不构成犯罪。
  2. 合规的“挖矿”行为:2021年“924通知”后,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但若在政策出台前已合规开展,且未涉及其他违法犯罪(如偷电、污染环境),通常以行政处罚为主,不构成犯罪。
  3.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创新研发:企业或个人从事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(如比特币底层协议优化)、或开发合规的区块链应用(如供应链溯源),不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,属于合法的科技创新行为。

监管趋势与风险提示:合规是唯一出路

近年来,中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呈现“全面禁止、严厉打击”的态势,从2013年的《通知》到2021年的“924通知”,再到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涉 cryptocurrency 刑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监管政策的核心始终明确: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金融秩序,规避监管,存在较大风险,法律不予保护,参与者需自行承担风险

风险提示

  • 警惕“黑产”关联:避免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、逃税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,否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责;
  • 远离非法平台: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、OTC业务,防止被“割韭菜”或卷入非法经营犯罪;
  • 保护个人财产:比特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一旦发生纠纷(如平台跑路、交易被骗),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
比特币交易“入刑”的核心是“行为违法性”

比特币交易本身并未被“一刀切”列入刑法,但围绕比特币的非法经营、洗钱、诈骗、非法集资等行为,若符合刑法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,必然受到刑事处罚,法律打击的不是“比特币”这一虚拟商品本身,而是其被滥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“行为”,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需明确“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”的底线,远离炒作和非法活动,才能避免触碰法律红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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