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法打击比特币交易犯罪,守护数字金融安全与秩序
摘要: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,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逐渐进入公众视野,其在投资、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,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及去中心化特征,其交易活动也滋生了洗钱、诈骗、非法集资、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...
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,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逐渐进入公众视野,其在投资、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,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及去中心化特征,其交易活动也滋生了洗钱、诈骗、非法集资、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,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依法处理比特币交易犯罪,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,也是数字经济时代法治建设的题中之义。
比特币交易犯罪的典型形态与危害
比特币交易犯罪往往利用虚拟货币的“匿名性”和“跨境性”逃避监管,呈现出隐蔽性强、扩散速度快、涉案金额大等特点,常见犯罪类型包括:
- 洗钱与转移赃款:犯罪分子通过比特币交易将贩毒、贪污、诈骗等非法所得“洗白”,利用其去中心化特性切断资金流向,增加溯源难度。
- 诈骗与非法集资:以“高收益”“稳赚不赔”为诱饵,虚构比特币投资项目,设立“空气币”“传销币”等骗局,骗取投资者资金,近年频发的“PlusToken”“暴走漫画”等案件均造成巨额损失。
- 非法经营与地下钱庄: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比特币兑换、清算业务,或通过地下钱庄为跨境资金流动提供渠道,扰乱外汇管理秩序。
- 网络黑产与恐怖融资:部分犯罪分子利用比特币进行勒索病毒支付、暗网交易,甚至为恐怖组织提供资金支持,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。
这些犯罪不仅破坏传统金融监管体系,更冲击社会诚信基础,普通投资者因缺乏专业知识极易受骗,而犯罪分子则借助虚拟货币“逍遥法外”,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。
依法处理比特币交易犯罪的实践与挑战
面对比特币交易犯罪的新形势,我国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逐步构建起“预防—打击—治理”三位一体的法律应对框架。
法律依据不断完善: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同年,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将“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等条款适用范围扩展至虚拟货币领域,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了明确法律支撑。
执法司法精准发力:近年来,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多起重大比特币犯罪案件,2022年“特大跨境虚拟货币洗钱案”中,犯罪团伙利用比特币转移电信诈骗赃款逾10亿元,警方通过区块链溯源技术追踪资金流向,最终捣毁犯罪窝点,抓获嫌疑人20余名,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中,注重区分“合法持有比特币”与“利用比特币实施犯罪”的界限,避免“一刀切”,确保罪责刑相适应。
打击比特币交易犯罪仍面临诸多挑战:一是技术对抗升级,犯罪分子通过混币器(如Tornado Cash)、跨链转账等方式隐匿资金,溯源难度加大;二是跨境协作复杂,虚拟货币交易无国界,需国际执法机构配合,但各国法律监管标准不一;三是法律适用需细化,如何界定“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”“非法占有目的”等主观要件,仍需结合实践进一步明确。
多维度协同治理,筑牢比特币交易犯罪“防火墙”
依法处理比特币交易犯罪,需坚持“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”原则,从法律、技术、监管、教育等多维度发力,构建长效治理机制。
完善法律体系,明确行为边界:需进一步细化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与量刑标准,针对混币、跨链等新型技术手段出台司法解释,明确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技术支持行为的法律责任,同时与国际社会加强立法协调,推动形成跨境监管共识。
强化技术赋能,提升溯源能力:支持区块链数据分析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,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监测平台,实现对异常交易的实时预警,加强执法部门技术队伍建设,提升对新型犯罪手段的识别与打击能力。
压实监管责任,挤压犯罪空间:严格落实虚拟货币“禁令”,禁止交易平台、支付机构等主体开展相关业务,加强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“出海”等行为的管控,切断银行、支付渠道与虚拟货币交易的连接,从资金源头上遏制犯罪。
加强公众教育,防范投资风险:通过媒体宣传、社区普法等方式,揭露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骗局,提高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辨别能力,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,远离“暴富陷阱”。
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本质是“技术工具”,其本身并无原罪,但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“避罪所”,依法处理比特币交易犯罪,既是对数字金融创新的规范,也是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守护,唯有坚持法治思维,凝聚多方合力,才能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之间找到平衡,推动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