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何国家严厉打击比特币交易?三大核心原因解析
摘要:近年来,全球范围内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持续收紧,而我国更是明确将比特币交易相关活动定性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并采取了一系列严厉打击措施,从2013年五部委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到2021...
近年来,全球范围内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持续收紧,而我国更是明确将比特币交易相关活动定性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并采取了一系列严厉打击措施,从2013年五部委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到2021年十部门联合发文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再到近期持续整治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行为,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,是国家对金融安全、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综合考量,具体而言,国家打击比特币交易主要基于以下三大核心原因。
维护金融稳定,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
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本质是一种去中心化的“数字商品”,但其交易却具有典型的金融属性,且缺乏有效监管,极易成为金融风险的“放大器”。
比特币价格波动极大,投机属性远超投资价值,其价格受市场情绪、大户操纵、政策消息等多重因素影响,单日涨跌超20%屡见不鲜,普通投资者尤其是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民众,容易在“暴富神话”驱使下盲目跟风,一旦市场剧烈波动,将面临巨大财产损失,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,影响社会稳定。
比特币交易与非法金融活动深度捆绑,由于匿名性和跨境性,比特币已成为洗钱、恐怖融资、逃税、非法集资等犯罪的“温床”,犯罪分子通过比特币转移赃款,可逃避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追踪;部分平台以“虚拟货币交易”为幌子,实则开展“资金盘”“庞氏骗局”,骗取投资者资金,扰乱金融市场秩序。
比特币交易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,可能冲击国家货币主权,比特币的“去中心化”特性挑战了传统货币发行权,若允许其大规模流通,可能削弱人民币的法定地位,干扰国家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,我国作为实行法定货币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,必须坚决维护货币主权和金融稳定,绝不允许任何私人货币替代法定货币。
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防范金融诈骗
近年来,比特币交易相关的诈骗案件频发,无数投资者血本无归,国家打击比特币交易,本质上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“钱袋子”。
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风险重重,国内曾出现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“跑路”事件,这些平台或挪用用户资产,或虚构交易量“割韭菜”,投资者权益毫无保障,即使是一些境外平台,也因缺乏监管,一旦出现纠纷,投资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“虚拟货币理财”“矿机投资”等骗局层出不穷,不法分子利用民众对比特币的陌生和对高收益的渴望,以“静态收益”“动态收益”为诱饵,承诺“保本高息”,吸引投资者参与,实则构建资金链庞氏骗局,当资金链断裂,投资者资金便血本无归,2021年“PlusToken”平台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,涉及全国多地投资者,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。
国家打击比特币交易,正是为了切断这些诈骗链条,从源头上减少虚拟货币交易带来的财产损失风险,避免更多民众陷入骗局。
打击非法活动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
比特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性,使其成为各类非法活动的“洗钱工具”,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治秩序。
在洗钱方面,犯罪分子通过“混币器”“跑分平台”等技术手段,将比特币与非法资金混合,掩盖资金来源和去向,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,在一些电信诈骗、贪污贿赂、毒品交易案件中,犯罪分子已开始使用比特币进行资金转移,增加了案件侦办难度。
在逃税方面,部分企业和个人利用比特币交易隐匿收入,逃避纳税义务,造成国家税收流失,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核实交易真实情况,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。
比特币“挖矿”活动还消耗大量能源,与我国“双碳”目标背道而驰,早期,国内“挖矿”产业无序发展,不仅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还助长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,加剧了金融风险,国家打击比特币交易,也包含了对“挖矿”活动的清理整顿,推动能源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集中。
虚拟货币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金融监管必须“利剑高悬”
虚拟货币并非真正的货币,不具有法偿性,也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国家打击比特币交易,并非否定技术创新,而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、保护群众利益、维护社会秩序,任何金融创新都不能脱离监管,都不能以牺牲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。
对于普通民众而言,应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,警惕“虚拟货币暴富”陷阱,远离比特币交易及相关投机活动,唯有坚持依法监管、从严监管,才能筑牢金融安全的“防火墙”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金融环境。
